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由个人承担

时间:2024-02-22 作者: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无论员工请假多长时间,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社保公司缴纳部分都是由公司来进行承担,员工只承担个人承担部分。劳动法对社保是否应有员工自己承担并没有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无论员工请假多长时间,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社保公司缴纳部分都是由公司来进行承担,员工只承担个人承担部分。劳动法对社保是否应有员工自己承担并没有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请假与社保费用并无关系,但现实中好多单位规定会有类似规定,请签劳动合同时仔细阅读。为员工提供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请假等原因而取消。只要处于在职状态,单位就有义务帮你缴纳社保。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由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本文链接: http://www.sihere.com/684941.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资阳律师 盐城律师 威海律师 合肥律师 兴义市律师 玉树律师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延边律师 哈尔滨律师 南通律师 洛阳律师 襄阳律师 白银律师 金华律师 济南律师 厦门律师 越城律师 椒江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合肥包河区律师 滁州天长市律师 芜湖湾沚区律师 温州乐清市律师 盘州市律师 沈阳于洪区律师 隆回县律师 泰兴市律师 项城市律师 盐城律师 南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