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缴纳的公积金,离职证明已经丢失,能拿到公积金吗

时间:2024-03-01 作者: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离职可提出公积金,法律规定,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是符合提提取条件的,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出具法律依据:《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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