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单位不给报销住宿费,车票,伙食补助等,单位领导不给报销对吗?

时间:2024-03-01 作者: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单位职工受到工伤,可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赔偿给职工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而由单位依法赔偿给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五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具体案情是什么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可以协商或者起诉

本文链接: http://www.sihere.com/696575.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连云港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 万载县律师 蚌埠禹会区律师 潍坊律师 律师收费标准 无锡律师 驻马店律师 襄阳律师 张家界律师 甘南律师 南宁律师 崇仁律师 弋阳县律师 阜阳颍上县律师 马鞍山当涂县律师 宿州埇桥区律师 大连金普新区律师 兰州城关区律师 赣州章贡区律师 灵璧县律师 长治律师 长春律师 泰州律师 贵阳律师 温州律师 潍坊律师 沧州律师 厦门律师 南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