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特别邀请的调解机构吗?

时间:2024-03-31 作者: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应当按照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来进行调解;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调解,也可以由合议庭来主持主持调解,并且尽可能的就地进行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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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被谁起诉呢?收到资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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