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之详细解读

时间:2024-04-01 作者: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标准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相关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本文链接: http://www.sihere.com/74488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免费律师咨询网 杭州子女抚养权律师 杭州遗产继承律师 瓯海律师 玉环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杭州二手房纠纷律师 重庆巴南区律师 东莞律师 兰州律师 海东律师 哈尔滨香坊区律师 佛山律师 杭州房屋买卖纠纷律师 杭州劳动律师 鸡西律师 伊春律师 赣州律师 玉林律师 石城律师 黄山歙县律师 淮北烈山区律师 上海闵行区律师 上海杨浦区律师 深圳罗湖区律师 武汉律师 广州南沙区律师 郯城县律师 滁州律师